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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01    作者:     来源: 陕西广播电视大学     点击:

各专业秘书: 根据省校《关于开展2013年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电校学﹝2013﹞9号)文件要求,现将2013年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3年1月和7月中央电大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及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职业素养,诚实守信,行为端正。

4.在读期间表现优异,在工作岗位上成绩突出。

5. 学习认真刻苦,具有较强的利用多种媒体资源进行自主学习和协作学习的能力。

6.学习成绩优良,统设必修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其他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其中,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毕业作业)成绩为良以上(含)或不低于75分。

7. 学生到课率需达到百分之六十以上,无违纪和作弊。

三、评选办法及推荐名额

1. 以专业秘书办公室为单位,各室长组织专业秘书以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每名专业秘书可上报一名优秀毕业生,经院务会联评后择优推荐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

2. 各室在2013年11月8日前将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初审名单报学生科张濛予处。

3. 2013年11月8日学生科负责打印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成绩单,并审核候选人的成绩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候选人资格,对候选人名额不再进行补充和调整。

4. 相关专业秘书按照“报送材料”的要求于2013年11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及电子资料报学生科张濛予处。

6. 11月13日学生科将相关材料报院务会,经院务会评议讨论并公示后,将3名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上报学校。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可不受推荐名额限制,对学习成绩的要求亦可适当放宽:

(1)在读期间或毕业后获得省部级或大军区级以上荣誉称号者,各项平均成绩要求可降低5分(省部级奖励是指省级党委和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和国家各部委授予的奖励,省级党委或政府所属委、办、厅(局)等部门授予的省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和青年五四奖章也视为省级奖励)。

(2)获得博士、硕士学位后又参加电大学习,并且在读期间表现突出。

四、报送材料

1.2013年度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

2.2013年度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及事迹摘要(撰写要求见附件3)。

3.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成绩单(包括必修课程、限选课程、选修课程及综合实践环节)。

4.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一张5寸学习或工作照片、两张1寸彩色证件照片(其中一张要贴在推荐表格上),照片背面注明“省级电大名称+教学点名称+姓名”;电子照片以“姓名+学号.jpg”命名。

5.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在读期间或毕业后所获奖励证书的复印件;申报中央电大的优秀毕业生的要提供奖励证书的电子扫描版;以“姓名+荣誉.jpg”命名。

其中,材料2“2013年度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推荐表”和材料3“2013年度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事迹介绍及事迹摘要” 和材料4候选人照片,在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还需提交电子版文件,且不得随意更改材料2电子表格的格式,严格按照要求填写。

五、工作要求

1. 各项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 各项信息须与教务系统内信息一致,不得有误。上报信息主要包括:学生的姓名、性别、学号、毕业时间、专业层次等。

3. 推荐表格不得随意改动;

4. 附件三的事迹介绍和事迹摘要按照文件要求撰写。附件下载

陕西广播电视大学

开放教育学院

二○一三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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