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教育学院党支部党员积分制实施办法
(试行)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 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党员队伍日常教育管理,激发党员干事创业热情,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立科学完善的考核评价体系,做讲政治、讲规矩、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结合学院实际,现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头脑,增强党员信心,增进党员自觉,鼓舞党员斗志,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全面提升学院党建工作水平。
二、基本原则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立足岗位、分类指导、逐层推进,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的原则,切实增强广大党员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具体由党支部组织实施。
三、积分流程
党员积分按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党员申报。党员应如实向所在党支部申报积分事项和积分。
(二)支委初评。学期末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员履行义务、履职情况,按照基础积分、业绩积分等项目,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积分事项和积分。
(三)党员大会评定。每半年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支委会或党支部初评的党员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进行评议,确定党员积分,并严格填写登记表。
(四)公示积分。党支部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
(五)计算年度积分。每年12月30日前,党支部根据积分公示情况,计算党员年度积分(年度积分=基础分得分+业绩分得分-累计扣分)
四、积分计算
1.基础积分(50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党员义务、完成党组织分配工作、参加党内活动情况。按照党章规定党的党员义务和党组织的基本要求,结合《党员管理积分手册》规定,围绕思想政治、遵纪守法、服务师生、道德示范、组织生活、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评议定分。基础积分是对党员的基本要求。
基础积分终值=基础积分初始值(50分)-累计扣分。
2.业绩积分(50)。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岗位职责、承诺践诺,在工作、学习中积极奉献、主动作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按照学院工作实际,结合岗位职责,根据目标任务科学设定积分项目和分值。业绩积分是对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具体量化。
业绩积分终值=业绩积分初始值(50分)-累计扣分。
3.奖励积分。党员根据《党员管理积分手册》规定,按期填报奖励积分申请表,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经支委会评议、党员大会认定后计入奖励积分。同一奖项,按照最高获奖等级记入奖励分值,不得累加。
4.扣分。主要根据党员不落实和未完成基础积分、业绩积分相应的项目,在工作中出现错漏、失误和不到位、不作为等情况,由党支部核实认定并据实扣分。
五、业绩积分细则
开放教育学院党员管理积分业绩积分量化考核标准
指标
分值
评价要点
扣分办法
扣分
得分
日常工作
20
工作认真负责,服务热情周到,服从整体安排,业务能力突出,工作积极主动,无推诿扯皮情况。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1次扣3分;工作推诿扯皮1次3分;工作出现差错视情节扣1-5分。
招生工作
10
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主动落实招生工作,积极拓宽招生渠道,认真完成招生任务,无违反招生纪律情况。
违反招生工作纪律视情况扣1-10;未完成招生任务视情节扣1-5分。
师德师风
政治方向明确,教育思想端正,职业道德高尚;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廉洁从教。
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基本规范视情节扣1-10分;
工作纪律
5
主动恪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主动接受临时性工作,无故旷工、迟到、早退等情况。
无故迟到或早退1次扣2分,无故不参加会议1次扣2分;无故旷工一天1次扣5分;
突出贡献
在学生管理、教学管理、招生服务等工作方面有创新举措,能推动学院工作上质量、上水平,对学院年度考核和长远发展有积极贡献。
附件:
开放教育学院党员管理积分基本程序
一、制定积分评定细则。结合部门职能、工作特点以及党员岗位职责,制定党员业绩积分(50分)赋分标准和评分办法。
二、确定记分员。记分员一般由党支部组织委员担任。如遇特殊情况,由支部书记指定或召开党员大会推选记分员。记分员应由综合素质高、原则性强、处事公正的党员担任。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调整。
三、党员申报。党员学期末填写《党员业绩积分申请表》,汇报本学期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由学院负责人签注意见(是否完成或者完成质量)后交送至记分员处汇总。填报时间为:春季6月下旬,秋季12月下旬。
四、考核登记。记分员对日常表现、参与活动、考勤记录等情况进行跟踪考核登记。
五、支部评议。党支部依据个人申请情况、审核意见、积分元考核结果和群众反映,按照积分细则进行评议定分。
六、评定等次。党支部综合党员春季、秋季学习积分情况,年底确定党员的评定等次,报所属党总支审核备案。
七、积分核查。在党员积分汇总完成后,党支部组织专人再次检查确认积分的准确性、公平性和公正性,并主动邀请或接受上级党组织对党支部积分制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八、积分运用。党员管理积分作为党员个人评优罚劣的重要依据。年度积分60分以下的党员为“不合格”等次,列为“帮教”对象,对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党员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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